格格克得木勒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明代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县)土目。壮族。天顺元年(1457),杀田州知府岑鉴,据其地,冒袭知府职事,公开反明,自命敌国大将军,潜号太平王,张凤旗,鸣钲鼓,攻占向武州,兵袭南丹州,其势甚盛,地方州府莫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车里宣慰使司署主要官员。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最高立法及权力机构——议事庭的首席长官,即议事庭长,是召片领(傣族最大封建领主)之下的最高行政首领。不定期地主持召开议事庭会议,根据召片
?—1797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和色里氏。以前锋侍卫从征台湾,镇压林爽文起义,累战皆捷,赐号“法尔沙台巴图鲁”,图形紫光阁,擢护军参领。又随从镇压苗民起义,连克苗寨,擢头等侍卫,加副都统衔。后随额
参见“阿拍”(1193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鹿角神帽”。又称“胡也刻”。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萨满的神帽有初级神帽、鹿角神帽两种。男萨满戴的鹿角神帽(女萨满戴的神帽与初级神帽相似)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
见“卜怜吉歹”(20页)。
唐廉州刺史。字如和。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隋合浦太守宁宣之子。自幼聪敏,颇善诗书。唐武德(618—626)初,父病卒,唐高祖下诏钦准其袭父职。勤于政务,抚众有方,州民各安生业,社会秩序
1781—1852晚清著名诗人和作家。字子云,号雪楼。纳西族(-作回族)。云南丽江大研镇人。为人正直不阿,博学多才,善吹铁笛,与同乡牛焘并称为“牛琴马笛”。具有爱国思想,喜谈天下古今时弊,慨然著文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