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拽剌”(1620页)。
①契丹语官名。又译作“吐里”。为※奚六部之官。一说全称“奚六部秃里太尉”。亦常称“奚秃里”、“奚六部秃里”、“奚秃里太尉”等。《辽史·萧拔剌传》:开泰(1012—1021)年间“累迁奚六部秃里太尉。”
?—167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顺治元年(1644),授秘书院学士。二年,参与修《明史》,任副总裁。三年,译成明洪武宝训。四年,加三等轻车都尉。九年(1652),充修纂太宗实录副总裁,授宗人府启心
见“图帖睦尔”(1437页)。
西夏契约。典当商人裴松的契约底帐,写于西夏天庆十一年(1204)五月,存15件,皆残。立文人分别为兀女浪速、刘折兀埋、夜贺尼、夜利那征布等。多用畜产品如皮裘、帐毡等典粮食,大麦加三利,小麦加四利。三个
清代满族中拥有特权的八大家通称。天命七年(1622),清太祖努尔哈赤“立八和硕贝勒共事议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皆异其礼”(嘉庆《清会典事例》卷2),于八旗中各主一旗,亦称八固山贝勒。其权势居一人之下
清代八旗制度下未被选中披甲和佐领内超编的多余成丁之谓。①挑甲考试不及格者。旗制规定:凡年满十八(初期定为十五、十六),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披甲(八旗兵)。因受各佐领披甲定额所限,通常是披甲限额内
见“劝龙晟”(398页)。
书名。清王仁俊辑。成书于光绪三十年(1904)。共7卷,其中正文4卷,补遗1卷,作者考1卷,逸目考1卷。另附有辽史艺文志补证1卷。是继《辽文存》后辑录辽文之书,内容有诗、诏册、敕、表、奏疏、上书、铭、
独龙语音译,意为“能说会道的人”。云南贡山独龙族对家族长的称谓。每个家族都有一个,不经群众选举,自然形成,一般由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经验,在群众中有威信的比较年长的男人担任。由于解放前独龙族受察瓦隆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