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辅主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赫哲族婚姻习俗。订婚后男方向女家第一次纳“彩礼”的仪式。赫哲语音译,亦作“庙库庙库仁”,意为“过小礼”,因纳少部分彩礼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在男女订婚后不久,男方要送一些
见“庆云山”(879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坤儿布,明时授长官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降清。康熙十九年(1680),改副巡检司,颁给号纸,无印信。辖百户,不纳粮石。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清末民初在新疆经商的不法俄商。又译赛义德·阿吉。乌孜别克族。原籍新疆和田。年轻时去俄国求学并加入俄籍,曾在沙俄间谍机构受过训练。后被派回新疆于田县策勒村充当商约。由于沙俄驻喀什领事公开支持和怂恿,气焰
见“阿兴喇嘛”(1222页)。
约1615—1694明末清初武术家。字瑞羽。河北沧州人。回族。少时弃文习武,拜师学艺,攻练拳术、摔跤等技。清康熙十五年(1676),北游燕京(今北京),力败称霸京师之俄罗斯二大力士,京师大震,声闻宫禁
1856—1919近代爱国志士、医生。原名马春生。山东章邱县埠村镇大冶庄人。回族。少时在青州清真寺学习阿拉伯文及伊斯兰教经典。青年时代投笔从戎,隶左宝贵麾下,曾参加中日甲午之战。后习中医,在济南开设药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尔扈齐”,意为“掌管诉讼之人”。准噶尔兀鲁思负责司法的官员,辅佐图什墨尔治理政事,兼办一切刑名贼盗案件。定员6名。后清廷授六札尔固齐为散秩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