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①清穆宗载淳年号。1862—1874年,凡1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穆宗载淳(1844页)。
苗族地区险要关口。亦称娄关、太平关、楼山头。为古今用兵要地。位于贵州遵义县北大娄山峻拔山峰之间。明万历(1573—1620)间,明军从重庆经此关进攻苗族土司杨应龙。1935年2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
参见“周春”(1492页)。
汉代匈奴地区山名。又作寘颜山。约为今蒙古国杭爱山南支。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汉大将军卫青渡漠击匈奴,大败单于兵,北追至其地而还。
见“高昌”(1907页)。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涅巴会议”的职司之一。常设一人,多由※“荒扎”(小头人)或荒扎子弟充任。负责管理“涅巴会议”的文件、档案等事务。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1911清末大臣。内务府镶白旗人。姓叶赫那拉氏。字新甫,号鼎臣、独醒居士。咸丰六年(1856)进士。同治五年(186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十年(1871),迁盛京刑部侍郎。光绪三年(1877),
参见“江卡”(883页)。
苗疆古迹。又名吴公祠或吴鹤堂。建于清咸丰(1851—1861)年间。是苗民为纪念苗族教育家※吴鹤自筹资金所建的祠堂。吴鹤为明代辰州镇溪上涝(今吉首境)人。曾在苗疆开办学堂,招收苗族生徒,义务教学。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