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鄂温克语音译。居住今内蒙古阿荣旗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人对※“柱”的另一种称呼,但两地在使用时不尽相同:阿荣旗的鄂温克人只称“家”或“家庭”为“纠”,称居室为“柱”,如“萨喜格柱”、“萨喜柱”(产房
见“成吉思汗”(744页)。
见“巴”(403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全宁县(今内蒙古翁牛特旗)。弘吉刺部世居该地。成宗元贞元年(1295),济宁王蛮子台驸马与鲁国大长公主囊加真于驻冬地建全宁城。大德元年(1297),建全宁府。七年,升全宁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出朵儿,华言出水济六道也。”藏语cho gtor ma,译为“出水济道”,举行法事时,以食物投于水中,以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独龙语音译,意为“鱼子口”。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各家族公社固定的捕鱼场。独龙族地区各家族公社均有自己的区域,每个家族在自己区域内划出归家族公有的捕鱼区,各家族成员只能在本家族的捕鱼区内捕鱼,并规定捕鱼
蒙古语音译,意为“分支”、“部分”、“队伍”。为台吉所属领地组织,出现于西蒙古。由准噶尔汗或珲台吉统辖。噶尔丹策凌时设置21昂吉,约10万户,每一昂吉近5千户。由卫拉特各部有权势的台吉分领之,如绰罗斯
刊物名。解放前中国伊斯兰教期刊之一。1929年由马福祥、唐柯三、马松亭等人创办于北平(今北京)。主编赵振武等。社址在东四清真寺院内的成达师范学校。先为六日刊,后改为旬刊。内容有史乘、文艺、回民教育、国
蒙古自治运动的各派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建立的自治政府。1946年1月16日,在兴安盟葛根庙(今乌兰浩特地区)召开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发布《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纲领》、《自治法》和《成立宣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