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堂官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
即“兀者”(107页)。
傈僳语音译。即贝壳卦。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占卜形式之一。“依马”是一种贝壳,为傈僳族妇女的一种装饰物。卜卦时由巫师取两枚依马放于碗中,并念咒语说:贝壳的正面表示吉,反面表示凶。然后将两枚依马拿起来掷于碗
见“槐因亦儿坚”(2312页)。
敦煌吐蕃文文献,伯字1552号卷子。系吐蕃令文。发自吐蕃逻娑(今拉萨)南的温江多宫。公元8世纪初至9世纪前期,此宫常为吐蕃赞普居住地,亦为礼佛之所。此敕令下达沙州安抚使(岱论)。内称:温江多王宫收到擦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桑锦达赉之南。东至哈喇布尔噶素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西至琴得根接赛音诺颜部中左旗界,南至察汉布尔噶素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界,北至依克特里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
元代官署名。执掌农政,管理农桑、水利、学校、饥荒等事。世祖至元七年(1270)二月,初立司农司,领四道巡行劝农司。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司,添设巡行劝农使,副使四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司。十八年,
地名。藏语音译。位于西藏西部。居民最早是香雄人或羊同人,后来之藏人。公元九世纪吐蕃王朝赞普朗达玛之后代尼玛衮之子在该地始建地方政权,属西藏管辖。乾隆《大清一统志》及《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均明确规定属
解放前京族地区村寨文书称谓。由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经济帐目和宗教活动捐献的收支等工作。任期为3年,期满可得渔箔一所作报酬。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见“乃东”(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