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
见“刘渊”(859页)。
见“刘渊”(859页)。
见“昭礼可汗”(1648页)。
书名。一称《哈密至准噶尔路程》。不分卷。作者及成书时间不详。据近人推测,似为雍正十二年(1734)侍郎傅鼐、学士阿克敦出使时其随员所记。叙事始于十二月二十三日,迄于正月二十八日。首站始于额尔特木尔,末
清代回民文字狱事件。发生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乾隆三十九年(1774),广东崖州三亚村(今海南省三亚市)回民海富润,游学内地。历经广西、湖南、湖北、安徽、陕西等省。四十六年(1781),从陕西至
?—189东汉时南匈奴单于。须卜氏。原任南匈奴骨都侯,为异姓大臣。灵帝中平五年(188),※羌渠单于为右部䤈落等攻杀后,被族人立为单于,与另一部分族人所立※持至尸逐侯单于於扶罗争位,迫於
古族名与古国名。省称句骊,《魏书》等作高句丽。公元560年北齐废帝封其王为高丽王,自此亦称高丽。为古貊族一支,有说即《周书·王会解》中之高夷。汉武帝破卫氏朝鲜后,以高句骊地因其名置县,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
见“耶律阮”(1301页)。
?—173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后旗台吉。又译噶尔丹达什。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垂库尔之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随达什巴图尔归属清朝。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任青海和硕特左翼长。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