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壮族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早在南宋时期,壮族地区民间就流传着一种“方块壮字”或叫“土俗字”。这种字是在汉字基础上创造的,使用范围不广,也无统一规范,壮族民众多使用汉文。1955年创制了拉丁
1032—1083宋代唃厮啰政权第二代继嗣者。※唃厮啰第三子。自幼随母乔氏(当地大首领),居历精城(今青海西宁市多巴镇),受到良好教育。九岁,受宋封为会州刺史。父在世时,即已参予军机政事,随父驰骋沙场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
辽金时期河流名。辽时属上京道。为今吉林省北月亮泡以东、黑龙江省肇源县以西的一段嫩江(一说为今第二松花江下游一段)。其地:“是雁鸭生育之处。”(宋曾公亮《北蕃地里》)为契丹皇帝春猎之地,《辽史》不乏赴该
制科名。宋代作博学宏词。清廷以征朝野汉文士入翰林的科目。康熙十七年(1678),圣祖玄烨下诏开科。命内外各大臣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者,不论已仕未仕,各就真知灼见为请,令赴礼部报名候试,定期于殿廷考试
见“耶律鲁不古”(1328页)。
又称“奔柴”。佤语音译。意为“做鬼的人”。解放前云南佤族地区对巫师的称呼。每个村寨有数个或十多个不等,通晓各种宗教仪式,会念驱鬼咒语和看鸡卜,除主持大的宗教祭祀活动外,还专门替人杀牲驱鬼治病。所取报酬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杜尔伯特部首领之姓,又为部落名。一说为蒙古语“漏管”之意。流传其祖先为“天女”所生,后放在树下,靠状如漏管之树枝吸取树汁以充营养,故其子孙被称为绰罗斯。初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其部
明代北方边塞地区蒙汉女真等族的集市贸易。亦称小市。明朝与东北的蒙古兀良哈三卫、海西女真族等部关系较密切,经济来往频繁,所设马市即按月举办,广宁(今辽宁北镇)每月二市(月初、月中各一次),开原每月一市(
河流名。与右江流域同为壮族最集中的聚居区,故常以左、右江代表壮族地区。源于今广西靖西丽江,自靖西流入越南北境,复东流入广西龙州水口圩,在龙州上金纳明江后称左江,经龙州、崇左、扶绥,至邕宁宋村(亦称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