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若真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侍讲,奉命纂修《太宗实录》,任国史院编修,加升一级。掌曹奏章、诰、敕撰文。又任典试入闱正主考、国史院庶吉士。善诗、词、书画,时人称为“三绝”。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侍讲,奉命纂修《太宗实录》,任国史院编修,加升一级。掌曹奏章、诰、敕撰文。又任典试入闱正主考、国史院庶吉士。善诗、词、书画,时人称为“三绝”。
见“白朗”(595页)。
景颇语音译(载瓦语称“干脱总”)。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男女青年婚前谈情说爱活动的称谓。汉语称“串姑娘”。过去景颇族地区每个村寨都有专供男女青年娱乐说情的公房(有些家庭还设有供女儿与情人说爱的火塘),
藏语音译,意为“僧院”。藏传佛教(喇嘛教)各大寺院中僧众习学经典之所。按学习经典性质分为:举巴扎仓(密宗)、参尼扎仓(佛教哲理)、丁科扎仓(天文历算)、曼巴扎仓(医学)。三大寺内之扎仓,为独立组织,规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旧县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南部。原为清内蒙古奈曼旗及喀尔喀左翼旗牧地。光绪三十年(1904),推行“新政”,析其地置县。民国时属热河特别区(后改省)。清末,其地每年秋季马市甚盛,土名“小库伦”。1950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彝语音译。汉译《训世诗》。四川凉山彝族古伦理道德文献。作者不详。有冯元蔚、曲比石美等汉文译本(1978年版)。成书较《勒俄特衣》晚,有一些清代内容。它通过一个男主人公生平的简略叙述,宣扬奴隶制度下的道
即“欠对山” (380页)。
即“段义”(16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