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母邻母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名灭母邻母。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名灭母邻母。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彦台吉长子。领土默特属部巴岳特。驻牧于山西天成(今天镇)、阳和(今阳高)以北的野马川,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
契丹部落。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日连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8部为10州,以突便部为日连州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见“强白嘉措”(2305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一说原不属东夷,为诸夏之一)。又称徐方、徐戎;因以虎为图腾,殷墟甲骨卜辞称之为“虎方”(一说虎、徐为一音之转)。分布在淮水以北,黄河故道以南地区,约为今安徽泗县以北,至江苏徐州市
畲族自称之一。又称“三哈”、“山达”、“山客”。畲族“哈”、“达”为“客”之意。今闽东、浙南畲族地区普遍使用,流传口头,于史无载。他们自认是从外地迁来此地,或从山上迁居平原的客人,故称。一说“三哈”即
清代八旗内司炮之兵。①内火器营炮甲:康熙三十年(1691),于京城设※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各佐领内选取炮甲一名,约880余兵。初定每年演炮8个月,每月6次。乾隆(1736—1795)间规定,每年秋
我国台湾高山族噶玛兰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居住在兰阳平原的噶玛兰人已不会说噶玛兰语,一部分迁移到东海岸花莲、台东沿海一带,包括花莲县新城乡嘉礼村,丰滨乡新社村,立德村,台东县
傣语音译,“波”意为“父”或“长者”,“朗”含有“绳索”或“捆绑”之意,即专以绳索束缚他人的长官。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召片领及召勐派往下属辖区负责督察工作的特使。大多由领主的家臣或亲属充任,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