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素通阿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鄂济氏。原名瑚图灵阿。大理寺卿宜绵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由刑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累官左副都御史。嘉庆初,疏陈关税、盐课积弊;又请却贡献、停捐纳。居官有政绩,受嘉奖。迁盛京刑部侍郎。五年(1800),请代父戍伊犁,末允。旋调刑部侍郎,赴河南审狱,因漏泄密封,降笔帖式。十年(1805)改名。授刑部右侍郎。十三年,改左侍郎。次年,病免。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鄂济氏。原名瑚图灵阿。大理寺卿宜绵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由刑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累官左副都御史。嘉庆初,疏陈关税、盐课积弊;又请却贡献、停捐纳。居官有政绩,受嘉奖。迁盛京刑部侍郎。五年(1800),请代父戍伊犁,末允。旋调刑部侍郎,赴河南审狱,因漏泄密封,降笔帖式。十年(1805)改名。授刑部右侍郎。十三年,改左侍郎。次年,病免。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28。
我国赫哲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由于赫哲语既有满语支语言的特点又有通古斯语支语言的特点,因此研究者对赫哲语属于哪个语支有不同的意见。早期的分类法把赫哲与满等语言划为满语支,较新的分类
?—1417明代云南永宁土知府。纳西族(一说普米族)。土知府※各吉八合子。永乐十二年(1414)闰九月,以父老病,准袭父职。十五年(1417),与父同为土官千户剌马非等杀害。黔国公沐晟保举其弟南八袭职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族名。又称非牙喀、飞牙喀、尼夫赫、尼古奔、那货克、那害克。俄人称“吉里亚克”。唐称“郡利部”。金称吉里迷、济喇敏、海上女真。元称帖列灭。清称此。赫哲语意为“不穿裤”,是为他称。自称“尼夫赫”,意为“人
国民政府行政院文官处藏族女职员。1929年7月受文官长古应芬派遣进藏,1930年春抵拉萨,受到※十三世达赖喇嘛接见,并对刘表示:康藏“都是中国领土”,“知主权不可失”,要求将此意转报蒋介石。著有《康藏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宋代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其名称仅见于南宋诗人陆游所著《老学庵笔记》:“辰、沅、靖州蛮有仡伶、有仡、有仡僚、有仡偻、有山瑶”。分布在今湖南西部和贵州东南部地区。一说仡偻即指仡佬;另说仡僚、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清代官名。满语汉译。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固山额真(满语音译,意为“旗主”,汉名称都统)下设五甲喇额真。每三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统领官称甲喇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