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又作布旺勃罗,参见“达秋·古鲁”(738页)。
战役名。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九月,以那林布禄、布斋弟兄为首的海西女真叶赫部及哈达、乌拉、辉发三部首领,对以努尔哈赤为首日益强大的建州女真的存在,深感不安。通过交涉威胁、领土要求、出兵掠夺村寨等均
?—1834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
约1630—1710清代伊斯兰教经师。本汉族,姓魏,字元都,祖籍辰州(今湖南沅陵县)。明清之际,西北回族将领马蛟麟部将舍应举(回族)驻守辰州,收其为义子,归皈伊斯兰教,改名舍起灵(或起云),字蕴善,自
傣语音译,又称“都龙诰”。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掌管行政、财政、税收的官员。为※召片领之下的四大怀朗(官员)之一。与各勐※召勐的※波朗共同组成议事庭,是议事庭的主要成员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
1791—1853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爱新觉罗氏。字润峰。道光帝侄,成亲王永瑆孙,多罗贝勒绵懿子。侍卫出身。嘉庆间,历任内阁学士、都统、将军等职。道光四年(1824)授护军统领,管理火器营事务。曾
地方史志。清师范(字端人,号荔扉,云南赵州即今大理人)撰。凡40册。参阅400多种文献,于嘉庆十二年(1807)撰成。有嘉庆十三年初刊本,光绪十三年(1887)复刻本,《云南丛书初编》本。书分12系,
见“台郎卫”(649页)。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墓志。又作“西孤山墓志”。为一合。志盖正面刻花草图案,无字,背面刻汉文12行,230字;志文刻契丹大字18行,540字。两种文字不对译,契丹字意尚不晓,汉文叙墓主人身世。死于辽道宗大
①见“耶律棠古”(1322页)。 ②见“蒲速”(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