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人汪
古地名。故址即今辽宁庄河县南石城岛。是唐与渤海水路来往必经之地。
古地名。故址即今辽宁庄河县南石城岛。是唐与渤海水路来往必经之地。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鄂济氏。原名瑚图灵阿。大理寺卿宜绵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由刑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累官左副都御史。嘉庆初,疏陈关税、盐课积弊;又请却贡献、停捐纳。居官有政绩,受嘉
见“索诺木达尔扎”(1833页)。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
元代指将破损之昏钞(烂钞)焚毁。大都(今北京)及诸路交钞库(又称行用库)按户部所定昏钞倒换体例,以料钞(又称新钞)易昏钞,所换昏钞加盖印讫退入库。每季各路令纳课正官解赴省部或行省烧钞库焚毁,由行者或廉
元朝大臣。又译卜怜吉带(台)、不怜吉歹(带、台)等。蒙古兀良哈氏。中书左丞相※阿术之子。初任宿卫,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父卒,以勋臣子袭领父军。二十年,与史弼统军镇压建宁黄华起义。二十七年,镇压
名贵锦缎之一种。原产于中亚撒答剌欺镇,故名。此种锦缎,装饰有珠宝。元朝多为贵人礼服用料。至元二十四年(1287),元世祖特设撒答剌欺提举司,秩正五品,置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1员。以回回人札马剌丁为
见“犁汙王”(2072页)。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即“龙城”(494页)。
金朝官员。字子正。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皇统五年(1145)任閤门閤候,累官右宣徽使。正隆(1156—1161)时金攻宋,为武胜军都总管。大定年间(1161-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