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恢
十六国时期后赵王子。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开国主※石勒幼子。后赵太和三年(330),父行皇帝事,封辅国将军、南阳王。奉命镇守廪丘(治今山东郓城县西北)。延熙元年(333),以丞相石虎专权擅政,排斥异己,前朝文武旧臣皆补闲任,虎之府僚旧属悉委省台禁要,刘太后与石勒养子石堪谋除之,立其为主,事败,太后、刘堪被杀,他被召还都城襄国(今河北邢台)。赵帝石弘被石虎废黜后,于建武元年(335),与弘同被囚于崇训宫,旋被杀。《资治通鉴》系被杀事于延熙二年(334)。
十六国时期后赵王子。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开国主※石勒幼子。后赵太和三年(330),父行皇帝事,封辅国将军、南阳王。奉命镇守廪丘(治今山东郓城县西北)。延熙元年(333),以丞相石虎专权擅政,排斥异己,前朝文武旧臣皆补闲任,虎之府僚旧属悉委省台禁要,刘太后与石勒养子石堪谋除之,立其为主,事败,太后、刘堪被杀,他被召还都城襄国(今河北邢台)。赵帝石弘被石虎废黜后,于建武元年(335),与弘同被囚于崇训宫,旋被杀。《资治通鉴》系被杀事于延熙二年(334)。
1638—170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先世居瓦尔喀。顺治进士。自康熙七年(1668)起,历任刑部郎中、内阁学士和礼部、户部右侍郎。十六年(1677),擢工部尚书,旋调吏部。时“三藩”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亦作阿歹·卜六。养罕王(一说又称小列秃王)之子。有的汉文史籍也称其为小列秃王。出身于绰罗斯家族。驻牧哈密北把思阔(巴里坤)之地。弘治八年(1495)七月,父死后,袭太师位。十一月,遣
见“吴克勤”(1074页)。
畲族图腾信仰标志之一。又称“龙杖”或“龙头杖”。系以树根或木头雕饰而成,头部形如狗头,或雕作龙头(盘瓠),通体形似拐杖。一般为同姓家族所共有,平时装置于红布袋中收藏,祭祖仪式时与始祖画像一起供奉于堂屋
见“达尼雅尔和卓”(738页)。
契丹族祭俗。皇帝即位时,择地安置征伐所俘人口、臣下进献人口和犯罪所籍没的人户等,建州县、设官署以治其事。及帝崩,所置人户、府库等,在穹庐中置小毡殿,供奉帝后金像。遇节辰、忌日、朔望日,皆致祭于穹庐前。
西夏仁宗李仁孝墓号。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约40公里的贺兰山东麓西夏皇陵内。
参见“梁”(2124页)。
书名。全名《天方典礼择要解》。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撰。成书于康熙年间(1662—1722)。20卷。前附《采辑经书目》82种。内容分两大部分:前4卷,以《原教篇》开宗,简介伊斯兰教的历史和道统,以阐述“
书名,元代地理志名著。原作者为都实,有汉文本及藏文本并附图说,今已不存。元世祖以论黄河之源者皆以汉代张骞、唐代刘元鼎之说为据,然2人皆未直抵其源而究其极,河源地属吐蕃等处,以都实曾3入吐蕃,兼通诸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