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1364元末大臣。蒙古克烈氏。野先不花孙,湖广行省左丞相亦怜真子。泰定(1324—1328)初,袭宿卫长,任必阇赤(令史)怯薛官。文宗至顺二年(1331),任内八府宰相。顺帝元统(1333—133
鄂伦春人旧时夏季的一种住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多居此种住房。形状与东北地区旧式草房相似。其构造是:搭起房架后,以桦树皮覆盖;四周用圆木作墙,为了通风,排列不严密。内
见“罗布林卡”(1418页)。
伊犁清真寺名。又称买德里斯寺。乾隆五十五年(1790)建。同治四年(1865)扩修。旧有房院1处34间,能容1500人作礼拜。附有经文学校和宗教法庭。此外尚有铺面30间,房屋31间,为伊犁地区维吾尔族
南北朝时期滍水(今河南舞阳县以上沙河)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水名为族名。分布在今河南鲁山、叶县一带。时属雍州、豫州,故又泛称雍州蛮或豫州蛮。南朝宋元嘉二十八年(451),滍水诸蛮据险举兵,后为雍州刺史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称“温迪罕部”。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流域。部人皆以部名为姓氏,为女真族的白号之姓,受封于金源郡。在女真推行汉化过程中,多改为汉姓温。
西域名马。亦译称阿鲁骨马、阿尔古玛克马。因产于西域,故又称西马。明代土鲁番、哈密、亦力把里等地的游牧部落作为上等贡马和礼物进献明朝和东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等。俺答汗赠送第三世达赖喇嘛的礼品中亦有此马
即“陶新春”(1960页)。
苗族医药学简称。形成过程中尚未完全与巫术脱离,但已接受汉医影响,有许多行之有效的疗法和验方。初苗民生病多请巫师驱鬼。小病采用推拿、刮、纠、挤等民间疗法;大病请苗医开方采药治之,受汉文化影响,亦有各种验
见“巴尔楚克” ②(4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