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5清代武官。索伦人。姓布拉穆氏,隶正红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以佐领从征金川,因战功赏戴花翎,赐号塔尔济特巴图鲁。四十年,攻康萨尔时,阵亡。
即“克勒底雅”(987页)。
藏语音译。指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卫兵差。始行于1912年,凡种一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的差巴(支差的人),除出一个※“甲郡马”藏兵外,增加半个卫兵差,使马岗差巴所受剥削增多。参见“甲郡马”(559页)。
约1102—约1162金将领。速频路星显河(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人,后改隶曷懒路。女真族。乌延氏。猛安忽撒浑子。袭父猛安谋克,拜宁远大将军。天德二年(1150),授陈州防御使。贞元元年(1153),
见“满济”(2387页)。
蒙古兴起时期高昌回鹘(畏兀儿)亦都护(也作“亦都兀惕”,国主号,意为“幸福之主”)。又译巴剌术黑、八儿出阿儿忒。初臣属西辽。元太祖成吉思汗四年(西辽天禧三十二年,1209),因不堪压迫和勒索,杀西辽监
1680—172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
以桦树皮制造的船,故名。《黑龙江志稿》载:“以桦皮为之,较‘威乎’(独木舟)尤轻捷,载受两三人,陆行载于马上,遇水用之以渡。”是黑龙江流域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旧时独有的船只,但大小、制作用料等各族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之长。亦称伊科达、管旗达。汉译族长。总管旗内台吉、塔布囊。《理藩院则例》(六、设官)载:“凡台吉等,每旗各设族长1人,稽察本族内一切事务”。如稽查酗酒、行凶等事。例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