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太宗时(1123—1135)升会宁州置,治所在会宁县(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隶上京路。辖会宁、曲江和宜春三县。会宁县为倚郭县。府治东630里至胡里改,西550里至肇州,北700
古族名。唐代分布于今云南滇池、洱海地区及四川南部,为西爨的主要居民。唐时其首领多为南诏权臣。五代后晋天福二年(937),其首领段思平建立大理国。盛行佛教。以农业为主。与今白族有亲缘关系。
于越人。传说先世为越王子孙,因避楚,举族迁丹阳乡,更姓梅。周末,散居湘沅。秦时,随族人徙南海台岭。秦末,番阳令吴芮叛秦,甚得民心。闻知,令族人户出壮丁1人,“编为什伍”,投奔吴芮,劝芮
见“阿旺簇勒提木”(1245页)。
清代宗人府所掌皇族觉罗姓以外散处各地的觉罗姓氏。《清朝通志·氏族略》载:“宗室、觉罗之外,有民觉罗……如伊尔根、舒舒、西林、通颜……上加‘民’字,以不同于国姓也”。清天潢贵族皆姓觉罗,乃指清太祖努尔哈
?—1738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选庶吉士。四十一年(1702),充四川乡试正考官,迁侍讲。四十八年(1709),提督山西学政。五十六年(1717),迁侍讲学士、内阁学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
汉代西域官名。东汉顺帝永建六年(131),以伊吾卢(今新疆哈密县境)傍近西域,匈奴常抄掠之,汉复令开设屯田。置之,掌管屯田事务。
见“诺雷部”(1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