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部分彝族的自称。 “诺”意为“黑”,“苏”意为“人”,亦含有“黑色”、“主体”、“强大”的意思。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所属各县及泸定、九龙、石棉、汉源等县。汉族和其他民族称其为黑彝。详见“彝族
见“安答”(905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叠州,在今甘肃迭部。宣德三年(1428)十二月,其族僧人首领丹卜监藏入朝贡马。四年正月,朝廷赐以钞、彩币表里、金织文绮、袭衣等物。弘治九年(1496),复遣使入朝,赐之彩缎表里
西域古国名。昭武九姓国之一。建都那密水(今泽拉夫善河)。旧为康居地。国初无主,臣属※康国。康国王令子乌建领之。都城方3里(一作千里),兵千余人。居民好音乐歌舞,善商贾。俗信得悉神。隋大业(605—61
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之音乐。皆马上乐。以鼓吹乐器角、笳、笛、觱篥等为主,乐曲、歌辞最初也是主要反映游牧民族的生活。鼓吹本军旅之音,骑在马上奏之。渊源于我国北方游牧民族之音乐,传入内地后,在汉代发展成鼓吹乐
?—1854清朝大臣。蒙古正兰旗人。图博特氏。嘉庆十六年(1811),由拜唐阿擢兰翎侍卫。二十一年(1816),迁三等侍卫。道光六年(1826),调直隶巩华城都司。二十一年(1841),升督标中军副将
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见“哈剌千户所”(1642页)。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3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大官”中的第11级,位于※“褥奢”之下,※“先人”(仙人)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