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克什班底派
伊斯兰教※苏菲派中的一个派别。14世纪时,巴哈丁(1317—1389),创于布哈拉。以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诵经文,在胸前划线,表示静化心灵,不狂热呼喊,与一般苏菲派有别。“纳克什班”意为“画”或“画家”,因巴哈丁倡导祈祷时在胸前作画,以静化心灵,故以纳克什班名派,属正统教派,其说在当时上层社会颇有号召力,信从者亦不乏人。此派在土耳其、印度和马来群岛皆有之。
伊斯兰教※苏菲派中的一个派别。14世纪时,巴哈丁(1317—1389),创于布哈拉。以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诵经文,在胸前划线,表示静化心灵,不狂热呼喊,与一般苏菲派有别。“纳克什班”意为“画”或“画家”,因巴哈丁倡导祈祷时在胸前作画,以静化心灵,故以纳克什班名派,属正统教派,其说在当时上层社会颇有号召力,信从者亦不乏人。此派在土耳其、印度和马来群岛皆有之。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台吉。又作默尔根特墨奈、莫尔根特木内、特木内。客列亦特氏。※和鄂尔勒克从叔父,额济内台什第四子。原游牧于额尔齐斯河上游。16世纪末,受土默特部俺答汗影响,皈依喇嘛教,送子内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延祐五年(1318),秃满帖木儿受封。帖古思不花于泰定三年(1326)、不花帖木儿于天历三年(1330)袭封。
云南纳西族土司占有的自营地。具有封建庄园性质。为土司世代相袭职田,收入专供土司署内各项开支。由所属内※责卡等级农奴耕种,土司设专人指挥和监督生产。实行轮作休耕,产量不高。
北魏前期都城。又称代京。即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古城。秦为平城县治所。西晋建兴元年(313),拓跋猗卢以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为北都,修此城为南都,并于水之阳黄瓜
见“酉阳宣慰司”(1050页)。
古水名。史载室韦族达姤部与黄头室韦分布其东西。通行看法是即今第二松花江,因此江在唐代称“粟末水”,一作“涑沫江”,“”为“涑”字之误(此说与唐代这一地区的民族分布有矛盾,待考)。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建和林路,置和林路总管府,治所在和林(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哈尔和林)。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和宁路,置和宁
土族语称“苏·哈达”,意为“附加聘礼”。汉语称“奶母钱”。旧时青海互助县土族婚俗。相传古时“苏·哈达”为1匹3岁马驹,拉之作为附加聘礼,故名。后乃以钱物代替。婚礼席间,先由执客代男方主人向红仁其(或译
即“榜什”(2420页)。
?—501北魏大臣。字伯琳。代郡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建安王陆馛第五子,母匈奴赫连氏。年9岁,立为世子。延兴四年(474),父卒,袭爵。沉毅少言,雅好读书,以功臣子孙为侍御长、给事中,迁黄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