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赶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由把事分配给当地农民无偿地替他们耕种。把事一旦去职,亭目即收回分给新任的把事。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由把事分配给当地农民无偿地替他们耕种。把事一旦去职,亭目即收回分给新任的把事。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古称“达怛”、“鞑怛”、“鞑靼”、“达达”。最初见于唐代突厥文《阙特勤碑》,9世纪中始有汉译名。原是突厥的一支,居于捕鱼儿海(今贝尔湖)等地。宋、辽时期从属于契丹。13世纪初被蒙古征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傈僳语音译,即“牧羊调”。傈僳族民间叙事长诗。世代口头相传,为傈僳族口头诗歌中流传很广的优秀作品之一。叙述旧社会男女青年翻山越岭,寻找牧场;在风霜雨雪里牧羊、剪羊毛、纺羊毛、织毯的劳动生活。以真切动人
晋代匈奴独孤部首领。※刘库仁次子(一作第三子),北魏宣穆皇后之兄。初随父附前秦。机警有谋略,佐父理政。察觉从兄刘显心怀异志,图谋不轨,劝父早除之,未被采纳。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父果被显杀,失
书名。壮侗语族诸民族民族学专著。1册26章。近人徐松石撰。写西江流域的僮(即今壮族)及与壮族有密切关系的傣、泰、侗、水及两粤汉族的来源、分布、相互融合等。内分“苍梧、牂牁、僮牯、泰”、“小泰人出于两粤
见“土河”(63页)。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双城县。辖域东西240里,南北140里。东界黑龙江阿城县,西至新城府,南连榆树厅,北接滨江厅。古为肃慎地,汉、晋为扶余,北魏为勿吉,隋、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亦作计然。春秋末越国著名谋士。字文子。原为晋国人,后南游于越,范蠡师事之。曾应越王勾践之召,谈君主治国盛衰之道。并向越王指出,欲报强吴之仇,兴师者必先“内蓄五谷,实其金银,满其府库,厉其兵甲”,否则,
唐吐蕃政权所辖五个军政单位之总称。“如”藏语音译,意为“翼”。7世纪,松赞干布赞普仿唐府兵制创设,将吐蕃分为五大军政区,即伍如、约如、叶如、如拉及苏毗如(即孙波如)。各有固定辖区:伍如即中央翼,以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