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见“耶律王祥”(1307页)。
书名。又名《后藏志》,藏文名《娘曲琼》,全称《娘地上中下三区希有嘉言贤者之门》。作者多罗那他(1575—1634藏族),曾著有《印度佛教史》。此书系有关藏传佛教史之力作,专述后藏佛教史者以此书最为著称
见“乌拉齐”(334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辉发纳喇氏。字馥斋。著有《白云诗钞》。
珞巴族部落名。自称“布瑞”,藏族称之为“丁珞”。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隆子县南面的喜马拉雅山区。传说其祖先与崩如、巴依、玛雅、阿帕塔尼和纳等部落的祖先为兄弟。有阴垛、姑佑、石鲫、石觉、布更、布耶、嘎恨、嘎得
?-1351元代高昌畏兀儿亦都护。又作帖木儿不花、铁木儿补化、帖睦尔补化等。※纽林的斤长子,为八卜叉公主所生。大德(1297-1307)中,尚阔端孙女朵儿只思蛮公主为妻。至大(1308-1311)年间
在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西南45公里,托克托县城东北35公里的古城村西。战国时期,赵武灵王(公元前326—前299年在位)开始修建,秦汉两代为云中郡治所。东汉末废。城墙为夯筑,周长6公里,残存的墙基最宽处达
一种圆锥形帐幕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撮罗”,意为“尖”或“尖顶”;“昂库”亦作“安口”,为“窝铺”、“棚子”之意,即尖顶棚。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一般用作冬季住房。与鄂温克人的“萨喜
见“阿旺罗桑曲旦”(1244页)。
甘肃省方志。近人杨思(字慎之,会宁人)、张维(字鸿汀,临洮人)编撰。130卷,卷首1卷。始修于1929年,1937年成书,约450万字。原稿现存甘肃省图书馆,北京图书馆藏有抄本。典章制度截至民国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