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地名。位于贵州省黄平县东南20里。四山环峙,峻峭异常,乃一天险。清同治八年(1869),苗民※张秀眉起义军,借此天险大败席宝田部3000余人,有※黄飘大捷之称。解放战争时,人民解放军在此英勇剿匪。人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逊河卫,并注说逊河在黑龙江南180里。
西汉时乌孙大昆弥(王)。※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成帝永始元年(前16),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为报杀侄仇,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进京朝觐,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
即“宫户”(1749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十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辅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辅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之分,入八分辅国公以位列十四等封爵中第八;不入八分辅国公则位列第十。崇德以
见“畏答儿”(1656页)。
①即“月市”(373页)。 ②明代蒙、汉、女真等族的集市贸易。因市期短、规模小、人数少,区别于大型马市和民市,故称小市。包括定期举行的月市、小规模的马市以及不定期临时开设的互市。永乐三年(1405)开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部“益北行十日”处,约居住于今黑龙江入海口附近地区;但有不同说法:一说在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左右,或说在精奇里江即前苏联结雅河东、西源之间的
书名。清李来章著。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为刻本两册,共8卷。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作者曾任广东连山知县,根据耳闻目睹及采访调查,详细记述了粤北八排瑶地区的地貌、建置、社会组织、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