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则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见“九姓回纥”(36页)。
侗族民间传统舞蹈。有多耶、龙喘、芦笙舞、款会舞、坡会舞、祀神舞等几种类型。“多耶”是边唱边跳的集体歌舞,无乐器伴奏,多在正月举行。主要流行于贵州黎平、榕江、从江,广西三江和湖南通道等侗族地区。“龙喘”
僜语音译,意为“富人”。解放前僜人社会的富有阶层。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较多土地和牛只,普遍多妻,部分蓄养奴隶。声望较大者往往通过自己的影响对寻求庇护者加以保护,是新兴起的一种社会
1522—1597明代伊斯兰教学者、中国经堂教育陕西学派创始人。字明普,又字普照。陕西咸阳渭城胡家沟人。回族。幼习儒业,长随同乡高师祖习伊斯兰教之学。曾到麦加朝觐,回国后,率先改革传经方法,提倡经堂教
见“回离保”(781页)。
布依族妇女旧时占卜术。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其法:每年七月十五日夜,布依族姑娘们各带一只碗,内装菜油及灯芯,成群结队到河边溪旁,点燃灯芯,把油灯放入河中,任其随水飘流,各自看准自己的花灯流逝的方向,如
清代满汉官员礼服之一。为皇帝及文官三品、武官二品及一、二、三等侍卫所专用的一种皮服。起源较早,《满文老档·太祖朝》中已有记载。形式类似补服,无领、平袖、对襟,皮毛朝外,衣长至膝,左右各垂两条带子,下端
参见“赛特里伯克”。(2470页)。
见“满五大”(2389页)。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