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别
见“哲别”(1858页)。
见“哲别”(1858页)。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一译布欢,见“巴郭”(405页)。
入吐蕃传教的印度密咒高僧。又作莲花生。梵语名“贝玛桑菩哇”,藏语称“贝玛琼内”,意译“莲花生”。因曾以规范师(阿阇黎)身份为吐蕃剃度僧人,故又称“规范师莲花生”。乌仗那(在今巴基斯坦境)人。由寂护推荐
见“蒙古勒津”(2336页)。
即“高泰祥”(1916页)。
见“白高大夏国”(608页)。
亦作都木达洪。蒙古语音译,意为“中等地位者”、“普通人”、“无职务者”。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一般不担任官职,拥有一定财产,少数拥有家仆。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战时充当骠骑兵,装兜兵
见“纥突邻部”(945页)。
17世纪中期和硕特部内部的一次战役。清顺治十七年(1660),鄂齐尔图汗以弟阿巴赖与己有隙,支持准噶尔部车臣等反对其所支持的僧格,双方结怨,以兵3万挺进爱古斯河(前苏联境内阿亚古斯河),进攻阿巴赖。咱
详见“达垅万户”(7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