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酒
壮族民间风味饮料。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来宾、邕宁、上林、都安等地。制法:以猪、鸡、羊、蛇的胆汁和自制米酒为原料,以蛇胆为珍品;宰杀猪、鸡、蛇时,必须小心翼翼地将胆囊取出,用线把囊口系紧,以免胆汁流出;入席前,用瓦罐把米酒煮开,然后把整个胆囊放入酒罐中煮少许,再剪开囊口,使胆汁注入酒中,即可饮用。其味先苦后甜,鲜美异常。相传胆,特别是蛇胆,具有去翳明目、杀虫清热、健胃消食之功效。
壮族民间风味饮料。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来宾、邕宁、上林、都安等地。制法:以猪、鸡、羊、蛇的胆汁和自制米酒为原料,以蛇胆为珍品;宰杀猪、鸡、蛇时,必须小心翼翼地将胆囊取出,用线把囊口系紧,以免胆汁流出;入席前,用瓦罐把米酒煮开,然后把整个胆囊放入酒罐中煮少许,再剪开囊口,使胆汁注入酒中,即可饮用。其味先苦后甜,鲜美异常。相传胆,特别是蛇胆,具有去翳明目、杀虫清热、健胃消食之功效。
部分景颇族自称。※景颇族的一支系。汉称“小山”。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的邦瓦、潞西县的西山和盈江县的盏西,其余散居于瑞丽、梁河等县。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
元世祖皇后。弘吉剌氏。纳陈孙仙童之女。至元二十年(1283),册为皇后,继察必皇后守大斡耳朵(帐殿)。时世祖年高,相臣常不得见,凡奏疏辄由后转呈,故颇预朝政。生子铁蔑赤。文宗至顺二年(1331),诏累
见“耶律吼”(1301页)。
参见“白衣”(594页)。
清代东部蒙古地区驿道之一。雍正十年(1732),设置10站,乾隆元年(1736),调整各站之间距离并延长,设17站,长898里。咸丰七年(1857),又增加3站,延长360里,最后成21站,即:从卜奎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元明土司名。据《元史·泰定本纪》载,泰定三年(1326)置木朵路。《明史·地理志》称木朵路在孟艮御夷府东,当今缅甸南掸邦景栋与云南西双版纳之间。为傣、掸族居地。
西晋元康(291—299)初,分弋阳国置,治所在西阳县(今河南光山县西南)。永嘉(307—313)后,随县移治今湖北黄冈县东。东晋改为西阳郡,治在西阳县(湖北黄冈东)。隋开皇(581—600)初废。※
见“亦不剌”(871页)。
指沙俄侵略者。一作罗杀、罗沙、罗叉。原义为印度神话中的恶魔,数目很多。清初,沙俄侵略者一批批侵入时为中国内河的黑龙江流域,奸淫抢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是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按谐音(罗斯、俄罗斯)称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