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之族
见“纳马之族”(1271页)。
见“纳马之族”(1271页)。
见“女真进士科”(147页)。
蒙古国西部地区官署。管理阿母河以西包括呼罗珊、祃拶答而两州所有蒙古军征服之地。蒙哥汗即位(1251),正式定名为行省。此前,窝阔台汗五年(1233)已派成帖木儿为上述两州卡官,以各支宗王派驻该地之官员
即“桂娄部”(1802页)。
清代所设随从帝王狩猎的杀虎兵组织。康熙二十三年(1684),黑龙江将军以擅长杀兽的新满洲虎枪兵40名贡献至京,以隶上三旗,设三旗虎枪营。后扩为三旗各设虎枪兵160名、学习虎枪兵40名,计以600兵立营
即“眩人”(186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前旗界,西至察罕特莫滚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南至布隆和特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北至库登图山接车臣汗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二年(17
即“段正兴”(1696页)。
羌的一种。居今川西和青海省东部,有夷有羌。东汉永元六年(94),首领造头率种人50余万口从蜀郡徼外内属,东汉政府拜造头为邑君长,赐印绶。
渤海王国置。为安远府依郭州。州治故址今有人说在今黑龙江省与前苏联交界处之兴凯湖东岸或东北岸。辽灭渤海后,其民似未被迁住他地,后成为辽代女真的一部分(辽上京和东京道皆有宁州,均非此州移置)。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