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衙署。钦差镇守辽东总兵官。钦差巡抚辽东地方都察院都御史、钦差镇守辽东太监共同听政的衙门。正统至成化间(1436—1487)称“镇东堂”。嘉靖(1522—1566)时改称“会府”,设于广宁(今辽宁省北镇
参见“怀仁可汗”(1117页)。
即“斡鲁朵”(2426页)。
书名。清末成书,编者佚名。28种,141卷。以经世致用为宗旨,汇辑边疆史地专著,尤着重辑录被沙俄、英国等侵略和觊觎地区的有关之作。以清代为范围,间亦辑入清代以前的著作。清人有关重要著述如黄沛翘的《西藏
晋元康八年(298),在陕西马兰羌、卢水胡起义的影响下,汶山郡兴乐县(四川松潘北)黄石羌、北地卢水胡人成豚坚、安角、成明石等,因与广柔(四川汶山西南)、平康(松潘西南)、文降(汶江)、紫利羌有仇,遂与
?—1172金世宗朝起义军领袖之一。女真族。纳合氏。西北路人。大定十二年(1172)四月,河东、河北等路大饥荒,金廷仅发“所在开仓赈恤”一纸空文诏书,无实际救荒措施。遂与各地人民起义抗金。利用当地有利
僜语音译。僜人兼有节庆色彩的一种宗教活动。据说能表达人们全部的情感和愿望。多由各户独自承办。无固定时间。祭主经几年精心准备后即可请巫师择定具体日期。届时村邻亲友皆携礼应邀赴会。举行隆重的杀牛仪式,巫师
即“鸿台吉”(2117页)。
见“完颜承裕”(1159页)。
见“列喜列刹”(7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