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
参见“锡伯族”(2364页)。
参见“锡伯族”(2364页)。
吐蕃赞普。即恰赤。又称乌岱恭杰。※止贡赞普次子。其父在争权决斗中被洛昂达孜杀害后,他亦被流放于波卧(今波密)。据《德乌佛教史》载,止贡赞普被杀后,其三子同乘一牛逃往伍如嘎塘钦莫地区。恰赤为工布之王,夏
清朝派往土尔扈特蒙古的使团。雍正九年(1731),清朝政府为迎护噶尔丹策零异母弟罗卜藏舒努(又作罗卜藏索诺)回归故土,共同反对噶尔丹策零,复令内阁学士班第、内务府大臣来保、侍郎色楞额等56人出访额济勒
唐朝将领。高丽人。初侍临淄王李隆基。及隆基为太子,专掌东宫驼马鹰狗等坊。以翊戴功及参予平定萧至忠等之乱,于先天二年(713),授辅国大将军、左武卫大将军等职,进封霍国公,颇受玄宗宠信。历任行太仆卿、朔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辽代、元代称阴凉河,清代,蒙古喀喇沁王改名锡伯河。内蒙古赤峰市茅荆达坝北麓的三条支流汇合而成。全长200公里。至赤峰北与落马河相汇,落马河为阴河,其为阳河。河西岸,风景秀丽,水草肥
见“耶律希亮”(1313页)。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当时在南方一些僚人、俚人聚居区设有越巂僚郡、岩渠僚郡、始平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吴春俚郡等等。朝廷授予当地本民族首领一定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10世纪时是阿姆河左岸仅次于乌尔坚奇的大城。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共和国达尔甘一阿塔,位于乌尔坚奇东南。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古族名。又称“胡”。殷周鬼方、猃狁之后。战国时活动于燕、赵、秦以北地区,常扰边地,3国筑长城以拒之。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为蒙恬所败,失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南伊克昭盟一带)及王庭头曼城(今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