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嘎的林耶”(2450页)。
见“度稽部”(1721页)。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
见“昆都力庄兔台吉”(1410页)。
见“伊列河”(804页)。
藏语音译,意为“部落办事人”。原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下牧区基层组织的执事之一。各部落共同推出一名人选,由※宗本(相当于县一级地方政权“宗”的官员)决定。负责传达宗政府的命令、宗政府与部落的联络及向小部落派
见“阿卜固”(1199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特格里木图山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哈噶勒噶山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南至图伦乌兰齐老接本部中末右旗界,北至玛勒胡尔山接本部中末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地名。又作“察罕托罗海”,蒙古语,“察罕”谓“白”,“托洛亥”谓“头”,意译为“白云山”。亦名察罕城。位于青海省哈拉图西,南滨倒淌河。清圣祖亲征噶尔丹,遣使宣谕青海诸部,会盟于此。雍正元年(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