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我国羌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理县、松潘县、汶川县及绵阳地区北川县。阿坝州黑水县的部分藏族也使用羌语。使用人口约13万左右。羌语分南北两大方言,每个
即“朱蒙”(792页)。
?—1417明代云南永宁土知府。纳西族(一说普米族)。土知府※各吉八合子。永乐十二年(1414)闰九月,以父老病,准袭父职。十五年(1417),与父同为土官千户剌马非等杀害。黔国公沐晟保举其弟南八袭职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十年(636,一说十九年),契丹※乙失革部落附唐,唐置是州以安顿。治所在营州(今辽宁省朝阳)界内,隶营州都督府,为唐建契丹17州之一。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契
明贵州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普安路军民总管府,彝族首领金龙任军民总管府怀远大将军,又晋曲靖宣慰司宣慰使。明洪武十六年(1383),改普安路为府,授适恭为世袭土知府。死后由普旦继袭。永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彻埒克长子。雍正十年(1732),随父击准噶尔,被俘,后脱归,袭辅国公,以驻张家口外之察哈尔蒙古,赐其70人丁辖之。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土族语称“卜日热”,意为“旋转”、“转轮”、即“转轮轮”。土族传统体育娱乐活动。历史悠久,流行于青海互助县农村。农闲季节或喜庆节日举行。过去一般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把大板车的车轮连同车轴竖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