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苗族用以刻上原始表意符号的木棒。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有开亲木及巫辞木二种。凡男女结亲,则在开亲木上刻有礼单,表明所索要的白银、骡马、水牛、花布、煮饭用的铜鼎罐、挑妈妈饭的箩筐、鸭、蛋、盐、茶、糖等的
又作钵掣逋。藏语音译,意为“高僧”、“大德”或“大和尚”。《新唐书·吐蕃传》载:“钵掣逋者,虏浮屠豫国事者也。”白居易亦谓“吐蕃宰相沙门钵阐布。”钵掣逋又是一种官职名称,为吐蕃王朝掌管政务的僧人。地位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官职名。代理※司伦。职权与司伦同。1950年冬,西藏和平解放前夕,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被以摄政大札为首的西藏上层反动分子扶持南逃亚东,※噶伦多随之而去,由留在拉萨的仔本鲁康娃
布朗语音译。意为“氏族(家族)公有地”。以自然环境为界,氏族间不得相互侵占,由氏族长(“诰哈滚”)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分配时氏族长及族内其他头人先分一份好地,然后按辈份高低依次分配,接着由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见“捺钵”(2037页)。
见“火臣别吉”(394页)。
书名。清高宝铨撰。15卷。主要以平时研治《秘史》所积译说稿与新出李文田《元秘史注》相对证,就其与李说不合者补正李注。考证以方域舆地为主,旁及人物、典章制度、习俗,多用对音方法辨别地名人名异译。资料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