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6—1681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诏钪勒子。康熙八年(1669),父卒,继职。因年幼,清廷委任其叔木祷代理司务。十二年(1673),吴三桂据云南叛清
元朝官员。景教徒。原籍撒马尔罕。祖父可里吉思,父灭里,外祖撒必皆为太医。至元五年(1268),应召至大都(今北京)任舍里八赤(舍儿别赤,蒙古职官名)。九年(1272),奉命随赛典赤往云南。十四年(12
见“曩论掣逋”(2589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原为一种树名,转指特异功能木碗的称谓。当地工匠采用此树的瘤疙瘩或根部制作成器,故名。制作工序与※格育雅古相同。器型为侈口鼓腹,矮圆柱形足、平底。木质细密,花纹别致,镶嵌
参见“叭”(542页)。
1782—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二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地方之萨吉村。由夏日诺门罕受沙弥戒。乾隆五十五年(1790),被迎入隆务寺坐床。五十七年(1792),遵隆务诺门罕之嘱入隆务大寺经院学
又作辣都,景颇语音译,即“老四”。“都”原意应为“点燃”或“煮”。景颇族传说时代人物之一。据说他发明了以竹片磨擦起火,其法是用竹块一片,挖一个小槽,槽中有小孔,孔上置火草,然后放在另一块竹片上来回磨擦
即“伍员”(795页)。
即“罗藏贝丹旦丕仲美”(1426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