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制度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约730唐朝大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先世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隋礼部尚书平昌公宇文㢸玄孙,莱州长史宇文峤子。史称其明辩,长于吏治。玄宗开元(713—741)初,累转富平
见“洗夫人”(1732页)。
东汉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澧中(今湖南澧县)人。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率溇中(今湖南慈利、石门一带)、澧中少数民族举兵反汉,烧邮亭,杀官吏。后为武陵郡兵所破,归降。
书名。清张瑛修,邹汉勋纂,朱逢甲删正。74卷。成书于咸丰四年(1854)。内容包括天文志、地理志、河渠志、秩官志、学校志、武备志、赋役志、经制志、祠祀志、营建志、古迹志、艺文志、风土志(其中有苗类、方
南北朝时期鲜卑姓氏之一。鲜卑秃发氏一支。为南凉国君秃发傉檀后裔。南凉嘉平七年(414),凉王秃发傉檀为西秦所败,归降,南凉亡。子秃发贺等投依北魏,以才智见称,为魏帝拓跋嗣所器重,历封西平侯、西平公。因
沙陀首领。唐金满州都督、永寿郡王※朱耶辅国之子,后唐李氏先祖。父卒,袭爵。天宝(742—756)初,回纥内附,其兼任回纥副都护。后从肃宗(756—762在位)征讨安禄山,以功被册封为特进、骁骑上将军。
见“花蓝瑶”(999页)。
一种简陋住房。以外形呈马鞍形得名。本为北方汉族旧时流行的一种茅舍,鄂温克、赫哲等族在由住※撮罗子采用今式民房前部分民户也曾住过。赫哲人称※卓。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在19世纪中叶前后以其作为住屋,构
元地方政区名。亦称广宁府或广宁路。至元十五年(1278)置。辖境约西至大凌河,东达辽河下游附近,北在今阜新市一带与大宁路和懿州地相接,南至辽东湾。治所在今辽宁北镇县城。本为辽显州地,金于天辅七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