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见“巴雅尔”(412页)。
新疆柯尔克孜族旧婚俗之一,意谓“换亲”。柯尔克孜人订婚,一般都讲求下聘礼,计以9头牲畜(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或9件财物为重礼。家境贫寒者,无力交付厚礼,便相互换亲,将自家女儿嫁与对方为儿媳
见“门款”(135页)。
见“鄂木布达赉”(2054页)。
山名。即支莫挚山。位于中国、不丹、锡金边界。光绪十六年(1890),中英签订的《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八款》第一款规定此山山顶为西藏与哲孟雄(锡金)的分界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八年(1410)二月,法因河等处野人首领秃剌等来朝,置卫,与法因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额音河卫,并说清代有额音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东流
见“猛哥帖木儿”(2078页)。
古代中原人对边疆少数民族首领的习称。古史有关四裔记载多用之。《三国志·挹娄传》:“无大君长,邑落各有大人”。《旧唐书·室韦传》:“其国无大君长,有大首领十七人,并号‘莫贺弗’”。《续通典》记辽代的铁骊
唐代回鹘彰信可汗之相。开成四年(839),乘回鹘大饥,汗国内乱,引沙陀兵逼彰信可汗自尽。立㕎特勤为署飒可汗。次年,为将军句录莫贺引黠戛斯10骑所破,失回鹘牙帐。与署飒可汗一同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