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干干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柳天成”(1575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柳天成”(1575页)。
旧时纳西族社会的基层组织。纳西语音译。意为“住宅”,引伸为“亲族”之意。流行于云南永宁纳西族地区。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斯日(女儿氏族)。由于生产发展,人口增长,分裂为若干独立的生产、生活单位—衣社
①(1246—1303)元朝大臣。蒙古土别燕氏。都元帅※土薛孙,中书右丞相※线真子。初侍太子真金,任詹事,参与谋议,执掌环卫,深受器重,被誉为难得之才。太子死,留辅皇孙铁穆耳,随从抚军北方,平定乃颜、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1592——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九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阿拜、塔拜征东海呼尔哈部。十一年,奉命掌正黄旗。天聪四年(1630)三月,从贝勒阿敏驻永平。明军
即“戈什哈”(283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坦绰之下,※久赞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1383元末明初广西土官。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人。壮族。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袭父职,任田州、来安二路总管军民安抚使。明洪武元年(1368),明兵下广西,遣使赍印降明。翌年,又派人入朝奉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元末明初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名僧。又名三剌喇嘛、海喇嘛。全称海喇嘛桑杰扎西,清代文献译作“桑儿加查实”。藏族。西藏山南卓垅地区人。早年离家至青海湖海心山长期修行,遂有“海喇嘛”之称。后率族迁居碾伯南川。
见“诺雷部”(1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