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土知府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府,十七年改州。永乐二年(1404),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七年(1409),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清末改为永康州。民国二年(1913)改置镇康县。今仍为云南镇康县。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府,十七年改州。永乐二年(1404),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七年(1409),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清末改为永康州。民国二年(1913)改置镇康县。今仍为云南镇康县。
?—174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朋素克喇布坦长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五十四年(1715),随散秩大臣祁里德赴推河防御准噶
书名。一作《成吉思汗的箴言》。蒙古汗国将成吉思汗生平告诫子弟臣下的训言,用押韵诗形式记存下来的语录书。曾有手抄本。蒙古黄金家族、勋戚和属下官员奉之为行动准则和断事依据。每遇国有大事、必集会宣读,按其中
书名。西南民族史志。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卷前有嘉靖丁巳(1557)顾名儒序。此书所载内容,与※《炎徼纪闻》4卷大同小异,当即一书异名。唯彼有后论此书无
亦译“习不失”。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酒醒”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经常酗酒,屡悖其母,其母徒单氏即把乌古出之子命名为辞不失。
书名。史愿撰。愿初仕辽,降宋后撰此书,详载亡辽史事。原书久佚,卷数不详。《三朝北盟会编》中多处大段引用此书,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见“石璟”(448页)。
书名。清席裕福撰。6卷。六通,指《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作者取浙江文澜阁所藏乾隆抄本及吴门程氏家藏精抄本,互相比勘,其异同,对此
见“阿剌吉八”(1227页)。
藏语音译。即镰刀。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康定地方所用的一种生产工具。刀为铁质、弯形,长约8寸,宽约1寸,刃口有细齿,装以木柄,主要用于收割青稞。
藏语音译,意为“驿站”或“短站运输差”。为※“宗解”(长站运输差)的对称。又作萨璀。(1)旧时,供传递政府文书的人中途更换马匹或休息住宿的地方。(2)原西藏地方政府外差中,从一驿站送往另一驿站的短站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