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
清代新疆和田伯克。维吾尔族。和田人。初为玉陇哈什四品伯克。道光六年(1826)夏,附张格尔反清,率众陷和田,受委为和田阿奇木伯克,翊戴约霍普为“和田王”。翌年春,以清军压境,被迫集诸伯克擒约霍普及其弟兄捏克托胡达降,被处死。
清代新疆和田伯克。维吾尔族。和田人。初为玉陇哈什四品伯克。道光六年(1826)夏,附张格尔反清,率众陷和田,受委为和田阿奇木伯克,翊戴约霍普为“和田王”。翌年春,以清军压境,被迫集诸伯克擒约霍普及其弟兄捏克托胡达降,被处死。
见“达延汗”(726页)。
?—186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赫舍里氏。字雨亭。道光间,历任护军参领、参将、副将等职。咸丰元年(1851),随向荣至广西镇压太平军,擢总兵,赏“铿色巴图鲁”名号。二年,援桂林,力战解围,加提督衔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1部。一作屈设。《新唐书》接郡利部后称,“东北行十日得窟说部”,史界对“东北行”是指从郡利部还是黑水部理解不一,故所在今有众说,一般认为约居住在今库页岛北部地区(一
内蒙古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喀尔喀等地所供奉之祀神仪物。《蒙古秘史》、《蒙古源流》、《黄金史》都有“九斿白旗”的记载,据说是神矛。在金刚宝矛之下装着圆盘,圆盘上钻有8眼,每眼有白缨。四面四角共有8个陪纛
元朝将领。畏兀儿人。罗罗斯副都元帅※帖哥术探花爱忽赤之子。初袭父职,为武德将军、罗罗斯副都元帅、同知宣慰司事。率兵讨定昌路总管谷纳,执杀其党千户阿夷。继平定德平路落来民的反抗。至元十九年(1282),
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怒等族的干栏式住房。其构造是:依山坡或土包竖立几十根木桩,上铺木板作地板,四周就着桩柱围上木板、楞木或编制好的竹蔑笆为墙,顶覆木板或竹篾笆、茅草。其中以木板或楞木为墙的称“木楞房”或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又作辣都,景颇语音译,即“老四”。“都”原意应为“点燃”或“煮”。景颇族传说时代人物之一。据说他发明了以竹片磨擦起火,其法是用竹块一片,挖一个小槽,槽中有小孔,孔上置火草,然后放在另一块竹片上来回磨擦
1910—1937百灵庙武装暴动领导人之一。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1925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为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生,在北伐战争中任第六军独立团警卫连长。时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札萨克并任副盟长德
见“甘麻剌”(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