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字广蕴,顺天大兴(今北京市)人。回族。雍正八年(1730)中进士,以刑部员外郎擢山东道监察御史。乾隆帝即位,诏征直言之士,曾上疏陈安民五事,主张轻徭薄赋,守官应以民事为重,巡狩应尚俭朴,并提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名灭母邻母。
明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明洪武(1368—1398)时,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壁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和泥首领龙咀,从纳楼分出,给予土司职衔,建立巡检,世领其所辟地区。主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见“罗桑雪智旺秋嘉措”(1426页)。
贵州古地古河考证。1篇。清莫与俦(1762—1841,字犹人,贵州独山人,布依族)撰。内容详考古牂牁国、牂牁江和牂牁郡的来源、出处及地望。作者主张春秋齐桓公(前685—前643)时已有“牂牁国”,根据
见“阿穆尔达喇达尔罕”(1252页)。
见“童宽山卫”①、②(2272页)。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
又名《王曾上契丹事》、《王沂公行程录》等。北宋王曾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为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归来后向北宋真宗皇帝所上的一篇奏疏。内详记沿途里程、馆驿、民俗及辽燕京、中京的建制等。记契丹地理尤详,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