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履安
清末民初书画家。字正泰。四川成都人。回族。幼习经、汉典籍。成年后,倡导教育,主张男女都要读书,曾在皇城清真寺创办清真女子小学。善书画,书出苏东坡体,但不拘一格,揉合赵柳、刚柔兼备;画喜用淡墨、尤善画飘兰、晚年与成都汪老七贤、方鹤斋、刘豫波、徐子修等画家组成“秋菊犹存社”交流书画。亦善诗文,曾朝觐麦加,归来撰有《天方纪程》。书画作品颇多,今尚存。清宣统二年(1910)作《飘兰》石刻一帧。
清末民初书画家。字正泰。四川成都人。回族。幼习经、汉典籍。成年后,倡导教育,主张男女都要读书,曾在皇城清真寺创办清真女子小学。善书画,书出苏东坡体,但不拘一格,揉合赵柳、刚柔兼备;画喜用淡墨、尤善画飘兰、晚年与成都汪老七贤、方鹤斋、刘豫波、徐子修等画家组成“秋菊犹存社”交流书画。亦善诗文,曾朝觐麦加,归来撰有《天方纪程》。书画作品颇多,今尚存。清宣统二年(1910)作《飘兰》石刻一帧。
①(1557—1587)明末青海西宁东科尔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巴尔康地区的哇多保地方。8岁从桑珠孜依堪钦贡乔坚赞出家。23岁于青海湖畔朝拜三世达赖索南嘉措,在仰华寺受比丘戒。曾作蒙古土默特首领俺答汗的
见“李特”(1021页)。
即“雅库特”(2197页)。
见“曼头城”(2061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狱官,兼管司署府内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
明代壮族知名学者。字廷仪。广西宜山人。自幼笃学,博识书传。嘉靖十一年(1532),举进士,历官云南按察司佥事。后称疾辞官返故里,闭门著述,其代表作有《月山丛谈》、《越峤书》等。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349—390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碎奚子。自幼廉慎有志性。晋太元元年(376),父忧死,嗣立。为悼念其父,不饮酒不畋猎达7年,并委政事于将臣。以直接受西秦威胁,于太元十五年(390)向西秦遣使
见“朵州山卫”(841页)。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