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草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即胤禛(1706页)。
书名。卫拉特蒙古民间长篇英雄史诗。亦作《江嘎尔传》。与《格斯尔》、《玛纳斯》被称为我国游牧民族三大史诗,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学遗产。一般认为其某些篇章产生于原始公社末期或阶级社会初期阶段,最初在“林木中
1754—1835清朝大臣、学者。蒙古正蓝旗人。玛拉特氏。字湘甫。翻译生员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任军机章京。后擢内阁学士、副都统。五十年(1785),以办事大臣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管
清末回民、撒拉族反清斗争。光绪二十一年(1895),甘肃河州(今临夏)、狄道(今临洮)新老教派回民,因清政府在处理两派纠纷中,不分曲直,滥杀无辜,遂在马永琳、韩奴勒(亦作韩努力)领导下,发动起义,围攻
傣语音译,意为“供奉”、“布施”。云南傣、布郎、德昂等族信仰小乘佛教的信徒斋僧礼佛活动的统称。西双版纳一带称“赕佛”,德宏一带叫“做摆”。认为赕佛是为自己赎罪,为子孙积德。赕佛虔诚者,享有社会地位,受
西南古地考证。1篇。清郑珍(1806—1864,字子尹,晚号柴翁,贵州遵义人,汉族)撰。内容详考汉牂柯郡16县,即且兰、无敛、平夷、夜郎、谈指、镡封、毋单、谈稿、同并、西随、进桑、都梦、宛温、句町、漏
见“锡卜臣”(2363页)。
见“黄瓜堆”(2018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见“鞑靼”(2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