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黑麻·乞儿吉思
见“马黑麻·柯尔克孜”(186页)。
见“马黑麻·柯尔克孜”(186页)。
?—1728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隆布鼐·扎西杰布,又名公隆布鼐。西藏拉萨人。藏族。曾任拉藏汗地方政权主管财政的仔本。康熙五十六年(1717),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军侵扰西藏时,受拉藏汗命,赴日喀则
汉西域车师后王。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广新公甄丰奉命出使西域,王因无力承担使者所需牛羊谷刍,偕其右将股鞮,左将尸泥支谋投匈奴。事为戊己校尉刀护知觉,应召验问,辞服,被杀于都护治所埒娄城。兄狐兰
1681—1764清朝大臣。字学圃。满洲正白旗人喜嘉塔腊氏。康熙三十八年(1699),由库使在批本处行走。四十年,授蓝翎侍卫。寻因失仪革职。五十七年(1718),授三等侍卫,擢一等。雍正元年(1723
见“耶律余覩”(1313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悦里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明朝建立后对先朝元的称呼。初见于洪武(1368—1398)初年明朝君臣的言论,并记入《明太祖实录》中。明人的记载及《明史》等均沿用此称。见“北元”(525页)。
乌兹别克语音译,意为“商业繁荣区”。与维吾尔语“巴扎尔”相似而略有区别。前者主要指经常性商业网点,而后者是指定期贸易场所。乌兹别克人商业,主要是从事中亚运货到新疆,将一部分销售给新疆各族人民,一部分转
即“独吉义”(1709页)。
见“平城”(502页)。
见“虎拦哈达”(1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