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足黄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爵名。清宗室中爵秩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之称。在※“清宗室十四等封爵”未定之前,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别;之后仍加“奉恩”者概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五,位
地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偏西,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东邻土默川,西接后套平原。历为古代北方民族游牧之地。名称来源主要有二说:一说出自蒙古语包克图(意为有鹿的地方);一说为箔头(水陆码头)的音转。约在清
见“十二安”(8页)。
即“中统元宝交钞”(301页)。
北魏大臣。字阿龙。匈奴独孤部人。东雍州刺史※刘乞归之子。原居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后徙河南洛阳(今洛阳市)。宣武帝(499—515年在位)时,任给事。请疏黄河,以通漕运,授龙门都将。以历年功不就,
见“乌古部”(332页)。
书名。贵州地方志书。24卷。明王来贤、陈尚象修纂。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成书。内容记贵州省及各府州县的建置沿革、名胜古迹、政治、经济及少数民族的特殊风俗等。其中卷一、二记省会沿革、名胜、城廓、公署
族名。又称非牙喀、飞牙喀、尼夫赫、尼古奔、那货克、那害克。俄人称“吉里亚克”。唐称“郡利部”。金称吉里迷、济喇敏、海上女真。元称帖列灭。清称此。赫哲语意为“不穿裤”,是为他称。自称“尼夫赫”,意为“人
见“多伦人”(849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史称其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西南境,属河州卫管辖。洪武九年(1376)七月,明派通事舍人巩哥锁南等招谕吐番,至其部朵工地遇害。十年(1377),明廷命卫国公邓愈为征西将军,大都督同知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