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教
见“本教”(488页)。
见“本教”(488页)。
清代对开垦蒙古地区土地的简称。清政府对蒙旗土地的开垦,先禁后驰,约经禁垦、限垦、放垦三个时期。天聪八年(1634)划定蒙古牧地疆界,令各守地界,不准越界。这一封禁政策即包含着禁垦的内容。顺治、康熙、雍
即“弘吉剌”(644页)。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等,记其为高句骊官名序列之第二等级,位在※“相加”之下,※“沛者”之上。《三国志》则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隋书》列为第四等,《旧唐书》
见“兀者卫”(108页)。
1253—1291元朝大臣。字永叔。蒙古蔑儿乞氏。大名路宣慰使※阔阔之子。少孤,稍长入国学,受业于祭酒许衡。入宿卫,后授中顺大夫、右侍议、迁中议大夫、同修起居注。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任礼部尚
即“柯散”(1590页)。
蒙古国将领。又译秃薛。蒙古土别燕氏。元中书右丞相※线真之父。初从铁木真(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在蒙古灭金之战中,任拖雷西路军先锋。太宗四年(1232),大败金军于钓州(今河南禹县)三峰山,尽歼金军精
见“苻生”(1340页)。
县名。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湟水下游,东北接甘肃省永登、天祝二县,东南邻土族自治县,南界化隆回族自治县。周秦时为西戎羌人居地,自汉代屯兵田设郡县始,“地随内属”。魏晋时,鲜卑人迁入。南北朝隶吐谷浑。隋置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