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浩罕伯克。一称爱散、爱散巴图尔、爱萨达德华。浩罕人。道光六年(1826)六月,率安集延人60余随张格尔窜犯喀什噶尔(今喀什)。被击败,逃归浩罕。十年(1830),复偕胡什伯克木萨挟持张格尔兄玉素普
见“亦不刺”(871页)。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八玺帅众归附,清准其请,承袭原土千户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右所。嘉
旧官署名。亦称绥远垦务总局。清末,对蒙古地区推行“移民实边”政策,欲将汉民移入蒙区,开发蒙荒,借拍卖荒地筹饷练兵,以充实边疆,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清政府以“时局艰难,库款支绌”,委派理藩院尚书
又称“伙耕”,汉语称谓,民族不同,名称各异。解放前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广泛盛行的一种生产协作形式。主要是因生产力低下,必须几家联合起来生产,也是传统的原始互助习惯的延续。一般由二三户或四五户组合而成。
清雍正初年青海和硕特部贵族反清叛乱。一称“癸卯之乱”。康熙五十六年(171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大策凌敦多布袭杀拉藏汗。清朝政府为“驱准保藏”,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春,合青海蒙古
见“陆米”(1187页)。
即“韦拔群”(246页)。
三国时反魏首领。见“治元多”(页)。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