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见“鬼方”(1703页)。
见“鬼方”(1703页)。
919—937五代后晋宗室、将领。字宏理。先世本西域石国胡人,后随沙陀归唐,也称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后晋高祖※石敬瑭第三子(一作次子或侄男)。好儒书,颇知兵法。天福元年(936)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鄂济氏。原名瑚图灵阿。大理寺卿宜绵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由刑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累官左副都御史。嘉庆初,疏陈关税、盐课积弊;又请却贡献、停捐纳。居官有政绩,受嘉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博尔济锦,意为“蓝眼睛”。据《史集》载,该部出自成吉思汗之父也速该把阿秃儿,后逐渐成为姓氏。清代译作博尔济吉特氏,指也速该诸子的后裔,即元代蒙古“黄金家族”之后。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县名。因有盐井产盐得名。在四川西南部,邻云南。汉为定筰县。唐武德二年(619)置昆明县,天宝(742—755)末没于吐蕃,后又为南诏所占,隶香城郡,治昆明城,为唐、南诏、吐蕃时常争夺之军事要地。元至元
清代呼和浩特最早的官立教育机构。雍正元年(1723),经土默特部首领、归化城都统丹津与尚书通智联名奏准与文庙同时设立于呼和浩特旧城南门外。附属于文庙,在庙之西南侧建有房舍。设蒙古、满洲教习,学生从60
晋及南朝所设治理“南蛮”之职官。始自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据《晋书》载:“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后设置地点有所变化。有晋一代该职多由荆州刺史兼领,也有由郡守兼领或另委人充任。准于立府,下
见“石汗那”(450页)。
清代四种羌族地区土司名。百户郁姓。康熙三年(1664),授原长官使郁从文后为小姓土百户,颁给号纸,辖寨13;四十二年(1703),授大姓土百户职,给号纸,无印信。辖22寨,602户,年纳青稞8.65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