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1280—1358【介绍】:元僧。庆元奉化人,字古鼎,俗姓应。年五十四始出主隆教寺,迁杭州径山,赐号慧性宏觉普济大师。有《古鼎外集》。
【生卒】:507—530名子攸。拓跋弘孙,父元勰。明帝时封长乐王,帝死。与尔朱荣相勾结。荣率兵赴洛,於河阳迎荣,立为帝。荣於河阴杀胡太后及王公、卿士二千余人。即以荣为天柱大将军、大丞相。梁军送元颢入洛
【介绍】:宋青州寿光人。少师种放,笃古好学,隐于青州南冶,富弼为之筑室。范仲淹、文彦博皆欲荐之,辞不就。
【生卒】:?—前648【介绍】:春秋时陈国国君。名杵臼。桓公少子。有宠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在位四十五年。
【介绍】:唐睦州人。工诗,宪宗元和中即有诗名,方干曾从之学诗。穆宗长庆中,赴杭州取解,大得刺史白居易赏识。后尝至京洛,竟无所成。归故乡,优游而终,人呼为徐山人。有诗集。
【生卒】:?—前8字子孺,西汉魏郡元城(今河北大名东)人。少以成帝太后姊子为黄门郎。王凤病,晨夜扶侍,凤将死乃荐之于帝,历迁水衡都尉侍中、卫尉。成帝欲立赵飞燕为皇后,他效力甚多。赵得立后,他遂大受信用
【介绍】:春秋时齐国人。勇武有力。为齐襄公拉杀鲁桓公于车中。又为襄公所杀以谢罪于鲁。
【介绍】:南朝齐襄阳人。事父母谨孝。襄阳俗,居家以桑树种界上为志。因桑枝荫妨及他家之地,遂迁开数尺。邻人随即侵之。辄更改种。久之邻人惭愧,谢罪并还其地。齐高帝建元三年,蠲租税,表门闻。寿终。
【介绍】:清陕西兴安州人,字笠庵,号三坡。举人。乾隆六年任什邡知县。捐俸倡建方亭书院,又修文庙,建尊经阁,纂县志。
【生卒】:?—1788【介绍】:清满洲镶红旗人,瓜勒佳氏。乾隆年间由马甲从攻缅甸、金川,积功至陕西兴汉镇总兵。参与镇压回民苏四十三义军。官至广西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