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六卷。明陈际泰(1567——1641)撰。际泰字大士,临川(今江西临川)人,文学家。早年流寓汀州(今福建长汀),后返临川,与艾南英(1583——1646)等以时文名天下。作品有《太乙山房文集》、《易经
三卷。唐李肇(详见《翰林志》)撰。原名《国史补》。最早著录于《新唐书·艺文志》,分上、中、下三卷,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马端临《文献通考》均著录为二卷。清人周中孚《郑堂读书记》认为“二”是“三”字之误
六卷。清张汝捷撰。张汝捷桂阳人。生卒年不详。此书为作者穷一生精力研究周易的成果。书中只取晋王弼、宋程子、明来知德三家易注,增补其义,但对他们的优缺点没有阐发。故论者认为此书“虽所补不无繁而可删,华而寡
八卷。清胡抡撰。胡抡字应麟,江苏武进(今江苏武进)人。书首有胡抡自序,略言《朱子章句集注》,其中大经大纬,未及详悉。朱子非不欲其详,圣贤立言大体在挈其大纲。至于条分缕析,则在其人考求而自得。因遇经史中
一卷,明许浩撰。许浩字复斋,余姚(今属浙江)人。弘治中以贡生授官为桐城县教谕,著有《元史阐幽》、《复斋日记》等。该书因续《宋史》而作,其是非皆不谬于圣贤,但大多论断皆取古来论定之说,敷衍成篇,并无新的
见《韩湘子全传》。
一卷。明章懋(1437-1522)撰。章懋字德懋,号暗然子,晚号谷滨遗老,兰溪(今属浙江)人。成化二年(1466),会试第一名。选为庶吉士,授编修。会上元内宴,命作灯诗,他不奉诏,且以疏谏,被贬为临城
三十六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先儒之说《春秋》,主要在阐发义例,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始以五礼总贯《春秋》之事,元吴澄《春秋纂言总例》因之,然皆为草创,粗具梗概而已。此书即采二书之体例,分
①一卷。清李宝洤(生卒年不详)撰。宝洤有《三国志平议》,已著录。是编为补正高诱《吕览》注而作。其体例,每节补注,则首书“补曰”二字,正注则首书“正曰”二字。其以毕沅校本为主,沅订正高注者,该书往往言已
八卷。明王璲(1349-1415)撰。王璲,字汝玉,后以字行。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洪武中举浙江乡试。以荐摄府学教授。建文元年(1398)改应天(今江苏南京)训导。永乐初,擢翰林五经博士,官至左春圬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