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余论注
一卷。清宋懿修撰。懿修,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官至山阴训导,著有《观澜录注》、《经书笔记注》、《读书笔录注》等书。《中庸余论》乃安溪李光地所著,其分《中庸》为十二章。懿修就此书作论,取义理可互相申发者,参以己意,疏通证明,细不大遗。懿修对安溪一家之学,实能融会贯通,遍探异同,不失其旨。该书有《安溪四种书注》本。
一卷。清宋懿修撰。懿修,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官至山阴训导,著有《观澜录注》、《经书笔记注》、《读书笔录注》等书。《中庸余论》乃安溪李光地所著,其分《中庸》为十二章。懿修就此书作论,取义理可互相申发者,参以己意,疏通证明,细不大遗。懿修对安溪一家之学,实能融会贯通,遍探异同,不失其旨。该书有《安溪四种书注》本。
三卷。朝鲜崔世珍(1473-1542)撰。此书全为训蒙而作。所收之字,上卷包括天文、地理、花品、草卉、树木、果实、禾谷、蔬菜、禽鸟、兽畜、鳞介、昆虫、身体、天伦、儒学、书式十六门;中卷包括人类、宫宅、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十卷。清古今誉修,刘大量纂。古今誉字蜚声,宛平(今北京丰台区)人,岁贡出身,康熙四十三年(1740)任高苑县知县。刘大量,长白人,邑教谕。康熙五十五年(1716),古今誉乃集邑中绅士耆旧,采访遗闻,增
三十卷。明曾同亨撰。同亨字于野。江西吉水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授刑部主事。改礼部、吏部。历员外郎中、南太常卿、大理卿,迁工部侍郎,进本部尚书,加太子少保,以病归。起南吏部尚书,加
一卷。明王世贞(1526-1590)撰。王世贞为明代诗人、作家、戏曲评论家。字元美,号凤州、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少有才华。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刑部主事,后累官至刑部尚书。王世贞为
五卷。清薛雪撰。薛雪字生白,号一瓢,苏州人。自署叫河东,称郡望。其书采摭诸说,融以薛雪己意,仿照朱子《四书集注》之例,都不载所引姓名。诠释很简明,而大抵都墨守宋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见《冥通记》。
十卷。清代释智旭(1599-1655)撰。智旭,俗姓钟,法号智旭,又名际明、际声,字振之、素华,别号八不道人,晚称澫益老人。少学儒学,誓灭释老,著《辟佛论》数十篇,因读莲池《自知录序》及《竹窗随笔》后
二十卷。明陶安(1315-1371)撰。陶安,字主散,安徽当涂人。元至正四年(1344)举乡试,授明道书院山长。朱元璋置翰林院,首召陶安为学士,并亲制门帖“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赐之。洪武元
二卷。近人张慎仪撰。张慎仪(1846-1921)字淑威,号芋圃。四川成都人,原籍江苏阳湖。尚著《蜀方言》、《诗经异文补释》、《广释亲》等多种。《续方言新校补》为订补杭世骏《续方言》、程际盛《续方言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