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县志
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周炳麟修、邵友濂、孙德祖纂。周炳麟,余姚县知县。此志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全书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疆域、山川、城池、公廨、风俗、物产、祥异、水利、田赋、学校、典祀、兵制、义学、古迹、冢墓、金石、艺文职官表、选举表、忠义录、列女姓氏录、名宦、列传、寓贤、列女传、方伎、方外,二十六门。此编搜罗旧籍较多,比乾隆旧志略有变化,内容丰富,考证较精审。足可弥补前志之不足。
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周炳麟修、邵友濂、孙德祖纂。周炳麟,余姚县知县。此志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全书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疆域、山川、城池、公廨、风俗、物产、祥异、水利、田赋、学校、典祀、兵制、义学、古迹、冢墓、金石、艺文职官表、选举表、忠义录、列女姓氏录、名宦、列传、寓贤、列女传、方伎、方外,二十六门。此编搜罗旧籍较多,比乾隆旧志略有变化,内容丰富,考证较精审。足可弥补前志之不足。
一卷。中庸读法一卷。清王又朴撰。是书的总说,乃顺经文而畅其旨,无所阐发。读法,则就朱子九条而广之。其解“费隐”,谓因其不可离,则无处非道,无时非道,故称“费”,因其费则瞻在前而忽在后,故称“隐”。又说
一卷。清凌曙撰。该书对《公羊传》中的一些典礼进行了解说,大体上本于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对一些他认为不当的说法进行了驳正,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嘉庆二十四年(1819)江都凌氏蜚云阁刊本(收入《凌氏
一卷。元吴澄(1249-1333)撰。吴澄字幼清,晚字伯清,世称草庐先生,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元代理学家、学者。其学主张折衷朱熹理学与陆九渊心学,而偏近朱学。著有《易纂言》、《易纂言外翼》、《书纂
十卷。清卢文弨校。是书因《新书》久无善本,故详为校订。所据诸本,有宋建宁府本、淳祐八年长沙刊本,明沈颉本、李空同本、陆良弼本、程荣本、何允中本、友人赵曦明校本八种。建宁本则称建本,长沙本则称潭本,所校
一卷。不著撰人姓氏,附刊于《切音捷诀》之后,详见“切音捷诀”。
八卷。清姚莹(1785-1852)撰。姚莹字石甫,桐城(今属安徽省)人。嘉庆进士,历官台湾知县、噶玛兰通判、台湾兵备道、湖南按察使。道光二十一年(1841)曾与台湾总兵达洪阿抗击英军侵略,被捕下狱。著
四卷。题古藏室史臣撰。《弘光室录钞》以邸抄为蓝本,记南明福王一朝大政事,起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福王立于南京,迄于左懋第出使议和,被清所杀,及袁继成被执。书中记有许多弘光朝重要事件,如马士英、阮大
四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俞克振、查惠修,梅峄纂。俞克振,字耕余,浙江海盐人,曾任晃州厅通判。查惠,字介堂,浙江海盐人,曾任晃州厅通判。梅峄,字东山,石门人,举人,曾任晃州厅训导。《晃州厅志》道光五
一卷。明陶宗仪编撰。陶宗仪,字九成,号南村,黄岩(今属浙江)人,元末明初文学家。元末举进士不第,明洪武中曾任教官。勤于记述典章制度,编有《南村缀耕录》三十卷。又节录前人的小说笔记等为《说郛》。能诗,著
三卷。清庄存与(1719-1788年)撰。庄存与字方耕,号养恬,江苏武进人,乾隆进士,官至礼部左侍郎,清代经学家,常州学派的开创者。通六经,尤其擅长《春秋》。他提倡今文经学,发挥《公羊传》,宣传《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