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八十四卷。明谢铎(1435-1510)撰。谢铎,字呜治,号方石,太平(今浙江温岭)人,天顺八年(1464)进士,累官至礼部右侍郎、管祭酒事。著有《桃溪净稿》、《赤城论谏录》。此稿凡八十四卷。诗四十五卷
一卷。清苏芳阿撰。苏芳阿,字树藩,道光中叶官至工科给事中。他精心收集了从清初至道光十七年(1837)间,满洲、蒙古御史的人名、字号、旗分官阶,但由于年代久远,资料有限,致使书的内容繁简不一,有的失之考
七卷。黄淬伯著。黄淬伯(1899-1970)江苏南通人。192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历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青岛大学、重庆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校教授。一生致力于音韵学的研究和教学。
十九卷。清彭兆荪(1769-1821)撰。彭兆荪,字湘涵,号甘亭,晚号忏摩居士。镇洋(今江苏太仓)人。贡生。十五岁应顺天乡试,颇有文名。但屡试不第。道光元年(1821)举孝廉方正,未及而卒。兆荪少时随
二卷。清李汝霖纂修。李汝霖字雨人,河北永年县人,咸丰十年(1860)进士,以主事用,签分户部山东司行走,同治九年(1870)改就外任,加同知衔,十三年(1874)选授襄垣知县。光绪初年李汝霖莅任,开始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是书旧题《总管内务府现行事例》,但细观全书内容,实为奉宸苑事例,故改为现名。是书原分两卷,实际每卷各分一二。其卷一之一,分子目为建设、衙署添裁员役等十类,卷一之二,分子目为清查陈设
二卷。《别稿》一卷。明黄正色(1522?-1570?)撰。正色,字士尚,号斗南。江苏无锡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历官至南台御史,以护兴献太后葬承天。因论尚书温仁和、驸马崔元、中官鲍忠等不法,违逆
二卷。宋邓绅伯(约1162年前后在世)撰。邓绅伯(一作邓深),字资道,湘阴(今湖南湘阴县)人。生卒年不详。绍兴进士,试中教官,入太府丞,轮对论京西湖南北户及士大夫风俗,高宗嘉纳,提举广西市舶,知衢州。
三卷。清陆心源撰。陆心源(1834-1894),著名藏书家。字刚甫,号存斋,晚号潜园老人,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咸丰举人,光绪时官至福建盐运使。其藏书处有三:一名皕宋楼,藏宋元刻本及名人手钞本;一名守
六卷。东汉郑众(?-83)撰,清马国翰辑佚。郑众字仲师,郑兴之子。官至大司农,史家称“郑司农”,亦称“先郑”。幼从父学习《左氏春秋》,明《三统历》,兼通《诗》、《易》,知名于当世。事迹见《后汉书》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