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训
见《典语》。
见《典语》。
七卷。清钱坫(详见《十经文字通正书》)撰。本书无序跋,是钱坫所著《十经文字通正书》的未定稿。存留一至七卷,起于一部,终于帛部。只有《十经文字通正书》的一半篇幅。分部与《十经文字通正书》颇有出入,而各部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以《尚书》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较好地把握了《尚书》全书的含义,其所解释之者,意义都很贴切,在清人《尚书》研究中独辟蹊径。如范士增以“罔有攸赦”来解释“怙终贼刑”;以“元后
八卷。明范允临著。范允临,字长倩,松江华亭(今属上海市松江县)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上,授南京兵部主事,后提学云南,迁福建布政司参议。工诗文,善书画。卒年八十四岁。著有《输略馆
见《水浒传》。
一卷。明董越撰。董越字尚矩,宁都(今江西宁都县北)人。明宪宗成化已丑进士,生卒年不详。累官南京工部尚书。孝宗弘治元年(1488)正月,董越以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同刑科给事中王敞奉使至朝鲜,五月还朝
十二卷。清吴祖修(约1671年前后在世)撰。吴祖修,字慎思。江苏吴江人。本集是其子吴大庚编纂,后有大庚跋。称祖修在时,曾版行五七言古诗,已而悔之,谓诗当以编年为次,不当分体。今所编诗十二卷,其本出自祖
八卷。清杜棠修,郭屏纂。杜棠字召亭,湖南巴陵县人。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道光十五年(1835)任知县。十八年去任,二十二年(1842)重任知县。《大宁县志》道光二十四年(1844)刻本。全书八
一卷。清徐元锡等撰。元锡咸丰五年(1855)举人,官至广西水安州知州。此书记其父徐士芬事迹。士芬字诵清,号辛庵,浙江平湖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进士,历任编修、户部右侍郎、顺天学政等职。士芬颇重
二十卷。清沈淑(详见《周官翼疏》)编。此书录唐陆德明《经典释文》中异文异字、经传中文字互异及《春秋左传》中分国土、地名、职官、器物、宫室之类,又录注疏十三经琐语。检核之功颇为勤笃,却无所考证发明,甚至
二十二卷,清曾受一修,王家驹纂。徐鼎续修,杨彦青续纂。曾受一,东安人,曾任江津县知县。江津县旧有传钞县志二帙,一为明嘉靖知县杨元吉嘱邑人杨几川纂,一为清康熙知县王璧嘱邑人龚湄纂。乾隆年间曾受一始采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