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北宋章惇(1035-1105)撰,不著编辑者姓名。章惇字子厚,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徙居苏州。进士及第。博学善文,王安石重其才能,提拔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后任参知政事。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与司
不分卷。清吴寿飏撰。寿飏,浙江海宁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不见刻本,诸家书目也不见著录。编首有吴寿飏自序,序末题嘉庆六年(1801)海宁吴寿飏书于拜经楼。按:拜经楼是海宁吴骞的藏书楼,则吴寿飏为吴骞的后
六卷。徐葆光撰。徐葆光,字澄。吴江(今江苏)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帝册封琉球国世子尚贞为国王。诏命正使臣翰林院检讨海宝,副使臣翰林院编修徐葆光至其
三卷。清周模(生卒年不详)撰。周模为仪封(今属河南)人,是书成书于雍正甲辰(1724)年,所作的注释都是依文训义,只对鲁斋彭氏所算的黄钟围径字画中有讹误处作了订正。他在自序中称不得黄钟则十一律无由而正
十卷首一卷附续志一卷,清黄海修,蒋若渊纂。黄海,字鲸涛,福建莆田人。拔贡,知县。蒋若渊字静涵,广西兴安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举人。兴安旧有纪事二十九页,略载风土人物,自明嘉靖后一概失纪。乾隆间,
一卷。汉夏侯胜撰,清马国翰辑。夏侯胜,西汉中叶人,生卒年不详。胜字长公,东平(今属山东省)人,西汉经学家,官至太子太傅。师从夏侯始昌学《今文尚书》,又问学于欧阳生,称“大夏侯”,其《尚书》之学称作“大
四卷。清朱桓(约1697-1763)撰。桓字勖为,又字拙存,浯村(今江苏宜兴)人。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充《八旗志》书馆纂修。乾隆三年(1738)充顺天乡试同考官,
一卷。晋杨伟(生卒年不详)撰。伟字世英,冯翊(今陕西大荔县)人。曾任尚书郎,征南军师等职务,参与并修造了《景初历》。杨伟一生勤于著述,据《隋书·经籍志》杂家类记载:“《桑丘先生书》二卷,晋征南军师杨伟
六卷。元朱公迁撰。朱公迁生平详《诗传疏义》条。该书取四书之文,条分缕析,以类相从,共分九十八门,每门中又以语意相近者连缀列之,而一一辨别异同。昔二程曾以此法教学生,而公迁推广其意以成此书。其间门目既多
二十八卷。明曾鹤龄(1383-1441)撰。曾鹤龄,字延年,一字延之,号松坡,泰和(今江西泰和县)人。明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第一,授修撰。正统三年(1438)与修实录,进侍讲学士,为当时著名文章